2026 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长安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华荣提交专项建议,呼吁加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自动驾驶权责划分与准入标准,为技术规模化商用扫清法律障碍。
朱华荣在《关于加快自动驾驶立法,推进自动驾驶面向消费者规模化商用的建议》中提出核心主张:建立 “权责随驾驶权转移” 规则,在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的设计运行域内,由车企承担主要安全责任。同步完善强制性技术标准、适配专属保险产品,并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监管平台,确保事故认定有据可依。
这一建言源于产业实践突破。2025 年底,长安汽车已获全国首批 L3 级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其 SC7000AAARBEV 型纯电动轿车在重庆内环快速路等指定路段开展商业化试点,最高车速限定 50 公里 / 小时,成为国内首个实现 L3 级技术商品化落地的车企。朱华荣透露,长安计划 2026 年在阿维塔、长安启源等高端车型中推广高速及城市快速路拥堵场景的 L3 功能,2027 年扩展至高速全域及城市主干道。
当前,我国自动驾驶产业已进入 “试点转规模化” 关键期,全国 20 个试点城市已建成标准化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但现行道交法 “驾驶员中心主义” 条款与 L3 及以上级别技术特性存在适配矛盾。朱华荣强调,立法突破将推动产业从 “场景试点” 走向 “全域应用”,契合国家 “智能经济新形态” 战略部署。
据悉,工信部已于2026年2月就《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拟对L3级以上系统的安全性能提出严格规范。同时,配套的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也已同步征求意见,要求每车投保不低于500万元责任险,为事故认定与赔付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