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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明确 2030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力争达10万辆

2026-03-17 09:50:57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到 2030 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 2025 年翻一番,力争达到 10 万辆,同步推动氢能在多领域规模化应用。

  通知明确,此次试点以 “应用牵引、场景驱动” 为原则,通过 “揭榜挂帅” 方式遴选产业基础雄厚的城市群开展为期 4 年的试点,单个城市群中央财政奖励上限达 16 亿元。重点推动中重型运输、冷链物流、城市公交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探索乘用车应用场景,构建 “1 个通用场景 + N 个工业场景 + X 个创新场景” 的氢能应用生态。

三部门明确 2030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力争达10万辆

  配套目标显示,到 2030 年终端用氢平均价格将降至 25 元 / 千克以下,优势地区力争降至 15 元 / 千克左右,同时攻克氢能储运、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等堵点卡点。据悉,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 “从 0 到 1” 突破,截至 2025 年底,燃料电池汽车累计保有量近 4 万辆,加氢站建成 574 座,加氢能力居全球首位,为目标达成奠定坚实基础。

  三部门表示,此举将通过规模化应用带动全产业链成本下降,推动氢能成为新经济增长点,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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