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智能驾驶 > 正文

最高法发布辅助驾驶责任指导案例 明确驾驶人主体责任

2026-03-03 09:34:39

  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8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68-272号),这是全国法院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271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专门明确了辅助驾驶场景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规则。

  案例显示,被告人王某群醉酒后(血液酒精含量114.5毫克/100毫升)驾驶机动车,激活 L2级辅助驾驶功能后,通过私自安装的 “智驾神器” 逃避系统监测,移至副驾驶位睡觉,车辆在 “无人监管” 状态下行驶,最终被群众发现报警。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法发布辅助驾驶责任指导案例 明确驾驶人主体责任

  最高法明确裁判要点: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替代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该功能后仍是实际驾驶责任人,需全程确保行车安全;即使通过非法配件逃避系统监测、脱离主驾驶位,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案例援引《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强调0-2级辅助驾驶系统受技术限制,无法实现全场景安全运行,驾驶人不得脱离监管。

  此次发布旨在解决司法实践争议,统一类案裁判尺度。针对部分驾驶人过度依赖辅助驾驶、违规 “脱手脱眼” 甚至使用非法配件的乱象,案例明确 “谁激活、谁监管、谁负责” 的法律原则,既警示公众严守驾驶安全底线,也为车企宣传划定边界,推动辅助驾驶技术规范应用。

点击关键字阅读相关文章: 文章来源:汽车经纬网
阅读

评论

评论内容最少2字,最多200字
说说你的看法...